发布时间:2023-12-20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委员会联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双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双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体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
二、双选时间
2023年12月20-24日。
三、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双选原则
(一)研究生指导委会会成员可由研究生跨学院进行选择。暂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作为指导委员会成员时,原则上应主持科研项目或有在研科研项目,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以2023年8月31日计),硕士指导委员会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指导委员会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4-6人(含导师),博士研究生指导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5-7人(含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由导师至少选择1名行业(校外)导师。
(三)校内教师原则上参加每个年级研究生指导委员会的数量不得超过30个。
(四)学位论文开题前或重新开题后,研究生及其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变更研究方向或更换研究课题,并同时可根据学科的变化更换指导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开题后,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双选流程
研究生指导委员会采用线上双选的方式:1.在线上双选前,研究生应与本人导师和成员候选人充分协商,三方初步确定意向后,再进行线上双选;2.所有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为研究生指定研究方向和可选择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学科方向、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择校外导师;3.研究生根据导师指定的学科方向中选择相应的指导委员会成员;4.相关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查看是否有学生选择自己为指导委员会成员并确认;5.导师进行最终确认。具体线上双选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2。
五、相关要求
双选确认后,指导委员会成员须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学校、学院将每年对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成员指导成效进行考核。研究生、导师、教师请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双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双选工作。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委员会联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2.研究生指导委员会线上双选操作说明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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